青岛中院发布2022年知识产权执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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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发布2022年知识产权执行典型案例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落实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求,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强制执行力度,为青岛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

青岛中院发布2022年知识产权执行典型案例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落实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求,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强制执行力度,为青岛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2年,青岛中院执结知识产权案件293件,执行到位金额2100余万元。青岛中院选取十个典型案例发布,既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被采取强制扣划措施的案例,也有在法院积极沟通引导下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的案例;既有当事人因拒不履行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出行、贷款、投资等处处受限的案例,也有当事人主动履行后法院迅速解除强制措施进行信用修复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某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案中,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宏福”文字,并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宏福”文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向协助执行单位送达执行文书,依法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以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企业名称向社会公示,该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行为执行”作为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常见判项,若被执行人怠于履行,则侵权行为对申请执行人产生的不利影响将持续存在。青岛中院创新执行方式,依法采取强制变更企业名称措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及时消除对申请执行人社会知名度、美誉度和信誉度造成的恶劣影响,展现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司法担当。

案例二:申请执行人某某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

案情简介:该案法院判决被告某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置顶连续15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支付案款200万元。立案执行后,青岛中院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因被执行人怠于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200万元;被执行人拒绝在其官方微博刊登声明,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在《法治日报》上发布公告,公布了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在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强制扣划、“代履行”方式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对被执行人起到惩戒、威慑作用,及时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商誉,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三: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省某矿业有限公司、孙某某侵害网络域名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某集团系全球知名家用电器生产企业,是家电行业龙头企业,法院判决孙某某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销某域名,贵州省某矿业有限公司与孙某某分别赔偿申请执行人15万元、5万元。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向某计算(北京)有限公司送达执行文书,要求孙某某名下某域名不得解析;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贵州省某矿业有限公司主动缴纳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网络域名侵权执行作为新型标的案件,涉案网站系电器售后服务端口,与企业形象直接相关,法院主动担当作为,探索新型“执行标的”执行措施,破解知识产权执行难题。同时,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确定义务,全方位服务实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开放活跃的市场环境护航。

案例四:申请执行人广西某机械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机械公司、莱州某机械公司、任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广西某机械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机械公司、莱州某机械公司、任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金220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综合运用冻结、扣划、失信惩戒、传唤、电话约谈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依法将剩余案款全部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随着联合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出行、贷款、投资等处处受限,该案因被执行人急需办理贷款手续,其征信系统不过关,迫于法院信用惩戒等执行措施的压力,最终主动履行义务。青岛中院不断拓展联合信用惩戒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契约精神,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的惩治力度,保障了胜诉企业及时回笼资金,推动了诚信市场、法治市场建设。

案例五:申请执行人青岛某某重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青岛某某重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执行案,执行标的33872元。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为解除对其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青岛某某机械设备公司2023年1月13日向法院履行全部义务。法院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发放案款,并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将其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该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青岛中院持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及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开展“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当事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的,及时解除对其失信惩戒措施。法院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引导失信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自身履行能力,从源头增强当事人诚信意识,努力优化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案例六:申请执行人石家庄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系列执行案

案情简介:被执行人青岛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系列案,案件数量多、个案标的小,审判阶段已保全部分财产,被执行人履行态度积极,但因经营困难暂时无法全额履行。青岛中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扣划已保全财产,协调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法院向各方释明若不履行和解协议义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对判决的执行。被执行人依据协议履行全部义务,该系列案件全部执结。

典型意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的,可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青岛中院执行局速执团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巧用执行和解制度,充分调动申请执行人为实现自己权益的积极性,同时也为被执行人争取优化履行能力的时间,努力将“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执行工作中,全面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效能。

案例七: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市南区某超市、某某华夏酒业有限公司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市南区某超市、某某华夏酒业有限公司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案,某某华夏酒业公司未履行义务,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法院经过多轮现场调查,通过调查其网络销售代理商,查询到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用于被执行人收款的账户,并依法冻结。后某某华夏酒业公司与某集团达成和解协议,依法缴纳案款并承诺不再生产销售侵犯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产品,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知识产权执行案件,涉及全国各地企业,财产查控范围广、难度大,该案中青岛中院发挥现场调查的作用,由被执行人网络销售代理商入手,精准识别被执行人收款账户并及时冻结,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该案顺利高效执结有力打击了商标侵权行为,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强大司法助力。

案例八:申请执行人某创新有限合伙公司(Xxxx Innovate C.V.)与被执行人泉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王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某创新有限合伙公司(Xxxx Innovate C.V.)与被执行人泉州市某服装有限公司、王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住所地、主要财产所在地均在外省。立案执行后,经网络司法查控,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存款,办案人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轮沟通,促成双方就剩余债权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某品牌系国际知名品牌,随着网络购物方式的普及,国外知名品牌被恶意仿冒的行为多发易发,加强此类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的执行,对于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案中法院依法高效执行生效判决,不仅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坚决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的鲜明态度,也彰显了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

案例九:申请执行人青岛某游泳俱乐部与被执行人青岛市某体育场、青岛市某俱乐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青岛某游泳俱乐部与被执行人青岛市某体育场、青岛市某俱乐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案,生效判决确定被执行人青岛市某体育场、青岛市某俱乐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执行过程中,法院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青岛市某体育场无可供执行财产,青岛市某俱乐部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冻结该俱乐部账户存款,该俱乐部向法院表示其承担全部责任后无法向对方追偿。法院主动约谈青岛市某体育场主管部门与俱乐部负责人,协调两被执行人达成一致,由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该体育场向法院支付一半案款后,法院依法扣划该俱乐部剩余二分之一案款,案件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二被执行人均对执行结果满意。

典型意义:案件执行过程中,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若仅执行其中一人,该被执行人有权向其他被执行人追偿,提起代位追偿权之诉。本案中,法院在进行全面查控的基础上,发挥司法能动性,促成被执行人对责任份额达成一致,当事人无需再次提起追偿权之诉,降低了企业解决纠纷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为营造重商、亲商环境助力。

案例十:申请执行人上海某技术公司、某生物材料公司与被执行人莱阳某生物公司、山东某生物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执行案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上海某技术公司、某生物材料公司与被执行人莱阳某生物公司、山东某生物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案,执行标的500万元。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莱阳某生物公司在海关的保证金和山东某生物公司的美元账户,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青岛中院执行裁决部门审查后依法驳回该异议。执行实施部门依据生效裁判,依法提取被执行人在海关的保证金及存款,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当事人、案外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对执行行为或标的等有异议,可以依法提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属于执行救济程序,是强制执行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该案中,青岛中院充分保障当事人异议权利,依法移送审查后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高效实现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又充分保障了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最后修改时间:
iseeyu
上一篇 2023年04月25日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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